事业单位公文改错常见错误范文四篇
【错误】
第一篇: 事业单位公文改错常见错误常见错误一:份号
【格式说明】份号指的是同一件公文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标注份号有利于加强公文的管理和利用,便于掌握公文的去向,有利于公文的分发、清退、查对、借阅、统计和销毁。涉密公文一定要标注,不涉密的公文可灵活把握。如需标注份号,一般用6位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数字不足规定数时,前面用“0”补充。例如:份号是1的公文,正确写法是:000001。份号是10的公文,正确的写法是:000010。
【错误写法】考试中常见错误:01
【正确写法】000001
常见错误二:发文字号
【格式说明】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比如国办〔〕10号),国办是发文机关代字,2012是年份,顺序号是10。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要求》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扩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错误写法】考试中常见错误:XXX第312号;XXX【2014】第312号;XXX【2014】0312号;
【正确写法】XXX〔2014〕312号
常见错误三: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
【格式说明】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成文日期中的数字应当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在成文日期之上居中编排。
【错误写法】
1、没有写发文机关署名;
2、日期写成汉字:如“二零一二年七月一日”;
3、成文日期位置错误。
【正确写法】
1、应该有发文机关署名。比如国务院发文,最后落款处应当加上发文机关署名“国务院”;
2、日期写成阿拉伯数字,如7月1日,加盖印章的公文成文日期右空四字编排。
第二篇: 事业单位公文改错常见错误公文要素十八项,牢记口诀记心上;
秘密等级应讲究,紧急程度要恰当;
机关代字五字内,不加第字不虚位;
全称年份不可少,两边六角括号括;
发文机关要周详,标题要素有三项;
上行下行有不同,签发已阅属上行;
下发文件多单位,上送机关只一方;
正文写法有讲究,十五文种不一样;
附件附注有区别,附件说明不要忘;
成文时间需注意,骑年盖月指印章;
传真便函有版记,没有主题词目行;
印发机关和时间,位于末页最末行;
格式细节要讲究,公文能力才会强。
第三篇: 事业单位公文改错常见错误公文写作常见错误
尽管国务院、国电公司的《公文处理办法》及国家标准《公文格式》对公文的种类、格式、行文规则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在我们一些电力企业尤其是基层部门,写作公文还经常存在各种各样的错误。究其原因,主要有:①对上述规定、标准不熟悉,也没有好好学习,基本上是个门外汉;②对最新的规定、标准不了解,仍然沿用旧的、不规范的写法;③写作态度不够认真,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标准的要求去做;④文字表达能力较差,又没有反复推敲认真修改。明确了错误原因,就可以根据自已的具体情况,有的放矢地加以解决,避免写作错误的产生。
下面,对公文写作中一些常见错误及其改正办法作一简要介绍:
一、文种不明
即从公文的标题上看不出属于哪种公文。例如“关于接待德国×××公司总裁访问的事”这一标题,就没有表明是“函”,是“请示”,还是“通知”;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又如“汇报电力标准化工作”这一标题,不仅没有文种,连题意也不清。应该根据这份文件的内容与目的,或者把它改为公文类的“××××(发文单位)关于电力标准化工作的报告”,或者改为事务类的“××××(发文单位)电力标准化工作总结”。
二、生造文种
一种情况是把性质、用法不同的文种混为一体,拼凑在一起,不伦不类,例如“关于×××的请示报告”;另一种情况是把某些事务文书或规章制度类文书当作机关公文那样直接行文,例如把“计划”、“安排”、“总结”、“制度”、“细则”等直接作为公文印发。
第一种情况容易改正,只要根据公文内容确定一个文种,把另一个删去即可。第二种情况则应这样处理:如果这些事务类、规章制度类文书要像正式公文那样行文,下行的可以采用“通知”文种,用以下方式行文:
(1)规章制度类文书以“印发”形式行文。如××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省电力有限公司公文处理规则〉的通知》,把发布的规则作为通知的.附件,一起行文。(又,《国家电力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国电内规’字号印发,由法律事务部审核编号。”据此,规章制度类文书也可以不用“通知”文种而直接行文,但字号及审核编号部门应按规定。)
(2)事务文书以“转发”或“批转”的形式行文(上级、同级或不相隶属单位的用“转发”,下级单位上报的则用“批转”)。如《关于转发××电业局1999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将《1999年工作计划》作为通知的附件行文。
如果是上行公文,可用“报告”行文,把要报送的事务文书、规章制度类文书作为附件。
三、错用文种
错用文种的情况更为常见,大致有以下几种:
(1)把“请示”误为“报告”。例如《关于××电厂国有资产评估立项的报告》,其内容是申请对现有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立项,应使用“请示”,却误用为“报告”。
(2)滥用“通知”。即把本该用“决定”、“规定”、“办法”、“通报”的误为“通知”。
(3)滥用“请示”。有些单位向同级单位或者有关业务部门提出某些请求批准或办理的事项时,不用本该使用的平行文种“函”,特地用“请示”这一上行文种,认为这样做是尊重对方,好办事。这种做法破坏了行文规则,必须改正。
第四篇: 事业单位公文改错常见错误一、标题部分:标题是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组成。
1、标题不全:如请示行文,标题不能只写”请示”.
2、文种不对,特别常见乱用“公告”,还有“批复”成了“指示”,通知成了通告
3、批转性公文不是法规条文仍用书名号
4、公文种类共用,如“请示报告”
5、紧急的在标题中要体现出来
二、发文字号:
1、序号不加虚位,即数字前不得有0,不加“第”字
2、年份、序号颠倒
3、年号使用的标点符号错误
4、秘级错误。只有秘密、机密、绝密字样
5、绝密、机密要在左上角,注意是否空格的问题
6、上行文要有签发人,签发人和文号左右平行
三、主送机关:
1、缺少主送机关
2、上行文多头主送
3、请示平级,越级请示
4、请示直接给领导 直接送单位而不送人(除非是领导个人交办事项)
5、主送机关不写全,特别是简要写法要写全,省市不分等,以及什么省,什么市。
6、主送机关名称不抬头顶格写
7、党政不分,党对政府部门下命令
四、正文:
1. 一文多事,见于请示;
2. 正文引用发文不规范,如批复等,引用要先文件名,后文号;
3. 正文数字该用阿拉伯数字,却用汉字;
4. 用词不当。“反映”成了“流言”,“发布”成了“散布”
5.标点符号。特别是序列,标准是一、(一)1.(1)
6.量词。要有法定计量单位,如尺、寸不适用
7.用英文无翻译
8.表彰性通报无名单
9.请示报告送下级
10.平行文、上行文称呼不礼貌,要用“贵局”,不能用“你局”
11.错别字
12.用语或叙事违反公文要则如简练明确等要素
13.请示要有联系人,电话等
五、结尾
1. 结尾体现作者
2. 不合公文格式要求
3. 上行文语气不尊。特别是上行文结尾催办,如“请即批复” 等
六、人称用法
1.推荐名单表上要先写人名,再写单位,职称等
2.正文中提到了某某人等,随附名单要先列出某某人
七、抄送
请示未获批准抄送下级。
抄送两字不能顶格
八、附件
1.该标明附件说明却未标出
2.附件说明标注在印章前
3.附件说明和附件内容的顺序和名称
4.附件名称后不用标点
九、发文机关(印章)与成为日期
1.标题上的发文机关与签署(盖章)的发文机关不对应
2.混用汉字与阿拉伯数字,或直接用汉字
3.年月日不全
4.乱加字,如 年 月 日“发”
5.发文机关与成文日期上下颠倒
6.印章没有盖或盖错地方或盖反
7.没有成文日期
8.发文机关(印章)与发文日期位置左错
更新于:6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