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枫桥心得体会【五篇】

日期:2024-04-26 08:35 作者:释梵

【桥】

【篇一】学枫桥心得体会

“枫桥经验”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初,其目标是“捕人少、治安好”。最基本的一条就是发动群众,通过说理斗争,制服敌人,把“一个不杀,大部不捉”的内部肃反的方针用来处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揭发出来的有破坏活动的地、富、反、坏分子。其要旨就是怎样妥善处理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问题。随着国情的深刻变化,和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枫桥经验”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核心一直没有发生改变。依托“枫桥经验”探索形成了“党建+网格治理”“党建+市场理”“党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一系列有效做法,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正在形成。

“枫桥经验”的产生源自于公安工作。创新“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模式,推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机制,不是大而化之等同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而是定位于基层,重点在自治。通过柔性的方式,在源头上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强化“自治”,就是注重发挥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创新基层民主自治的方式方法;

强化“法治”,就是善于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用法治方式为社会“构筑底线”“定分止争”;

强化“德治”,就是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达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效果。

“枫桥经验”的重点在于预防。注重运用“心防”手段预防和管控社会风险,从以人防、物防、技防为主的“三防”向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四防并举”的社会风险防控体系转变。县(市、区)层面,探索建立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

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层面,在综治中心内设心理服务室;

网上阵地层面,开发社会心理服务网站,开通社会心理服务热线,做到经常性释压与及时性干预有机结合。

新时代“枫桥经验”已不限于矛盾纠纷化解的经验,不限于政法综治领域的经验,而成为新时代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经验。

【篇二】学枫桥心得体会

基层是社会治理的最前沿,是“中国之治”的根基所在,这需要我们在以人民为主体构建多元共治上做好文章。昭潭镇在探索基层治理过程中,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进行本土化运用,结合昭潭广大群众的民智,创新推出“温暖星期三”、“党员邻长制”、“有事找***”、“百姓说事点”等一些列党建品牌,形成“疏”与“导”的政府与群众、党员与群众、群众与群众的多元互通格局,少一些管理上的要求,多一些共治上的群策群力,让群众成为平安建设的主导力量,把各类社会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新时代“枫桥经验”要求服务不缺位,是与时俱进的探索创新,是以人为本,构建舒心、安心、放心的社会环境的关键。让我理清了工作思路,更加理解了我们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一名基层综治工作人员同时也作为新时代的青年一代,在处理每一起矛盾纠纷、办理每一个信访件中,要坚持好人民至上,牢记信访工作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听清群众的呼声、摸清群众愿望和诉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让群众在信访事项办理中感受到权益收到公平对待、利益受到有效维护。

【篇三】学枫桥心得体会

古城镇守正创新“枫桥经验”转化为高质量发展源动力

60年沧桑巨变,不变的是为民初心。古城镇坚持精准服务人民总基调,以实干中的思想之新、创新之变、坚持之力引领发展之变,一步一脚印,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拓展更多内涵。

以思想之新引领发展之变。枫桥经验何以历久弥新?是因为它始终坚持“矛盾不上交”的本质特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镇党委推动“枫桥经验”向“枫桥经济”转变。牢记******指的方向、点的路径、教的方法,把“大胆设想、小心求证”作为践行枫桥经验助发展的“金钥匙”,坚持改造“老饭碗”、打造“金饭碗”理念,紧扣“学案例、找差距、建机制、办实事”为主线,开展头脑风暴,紧紧抓住创建省级专业镇这一重大历史机遇,围绕乳品产业延链补链强链,主动走进国内同类同行业先进地区招商引资,推动镇内奶牛养殖产业在转型中发展壮大。同时,将按照县委要求,科学谋划、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借鉴江浙地区政府投资撬动银行、企业和民间融资等方法,汇聚全社会合力共建和美乡村,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以创新之变引领发展之变。浙江枫源村能做到12年来零上访,靠的是枫桥经验治理方式的创新:“三上三下,三公开。”古城镇创新基层治理方式,坚持稳中求进向进中求变转变,以不变应万变。一方面夯实底线,全面开展“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专项行动,打开隐患排查显微镜,无缝隙滚动摸排各类隐患,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确保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另一方面依托“让他三尺又何妨”的仁义精神,积极探索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的网格治理新路子,进一步完善全科智慧网格大数据平台功能,推广形成数字“枫”景。优化镇综治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日常运转机制,以“线上”数字化赋能“线下”便民化,努力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多跑一次”,不断提升群众对基层治理的满意度美誉度。

以坚持之力引领发展之变。回顾历史,枫桥经验从“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再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就是始终坚持“为了群众、依靠群众”的实践原则。古城镇始终以人民为中心,聚焦“铸魂强基”,以“小我之力”谋“大我之局”,坚定理想信念,听党话、跟党走。坚持实干的精神,咬定目标、持续发力,以“奋斗”催化“成长”,以“汗水”浇灌“成功”。坚持按照“因村制宜、分类指导”原则,着力打造符合实际乡村特色产业,助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推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持续用力推动古城镇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建共治共享走向共富。

【篇四】学枫桥心得体会

践行“枫桥经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是新时代坚持群众路线的必然选择。“枫桥经验”几十年来历久弥新并不断创新发展,是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诸暨市枫桥镇是“枫桥经验”的发源地,枫桥派出所为形成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了突出贡献。枫桥派出所始终在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上走在前列,不断使“枫桥经验”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枫桥派出所的同志们发扬优良传统,适应时代要求,始终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坚持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不断完善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和警务模式,继续打造好红枫党建、新小五工程、红枫义警等工作品牌,为丰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了较大贡献。

践行“枫桥经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是新时代筑牢基层防范风险的有效途径。“抓早抓小、就地化解”是“枫桥经验”的重要内涵,是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的良策,也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当前,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基层稳定的主要问题是群众出了事没人管,矛盾纠纷无处调,诉求需求表达渠道不畅,而“小隐患、小矛盾、小事情”如果调解不及时、处置不恰当,就有可能变成大问题、引发大事端,甚至发酵蔓延成势。践行“枫桥经验”,就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组织,强化源头预防、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筑牢基层防范社会风险体系,把各类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践行“枫桥经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是新时代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的有效举措。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政府由管理控制型向服务治理型转变,基层组织的管控能力、职能进一步弱化,基层基础工作流于形式,租赁房屋、流动人口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基础信息采集录入率不高,治保组织不健全、整体防控能力差,社会治安资源整合力度低,使新时期的治安防控、基层基础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践行“枫桥经验”,就是要依托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加强对人、事、物、组织的规范管理,从根本上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进而提升基层打防控管、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篇五】学枫桥心得体会

“枫桥经验”作为推动“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中国”建设的精神财富和行动利器,带给今天的我们甚么样的启示?一方面,以法治化解矛盾、保障民生的“枫桥经验”轻易让人想起最近几年社会管理中的一些群体性事件。瓮安群众打砸抢烧县政府大楼、启东群众为禁止排污入海项目在政府门前和武警对峙、多地出租车罢运呼吁政府整治运营市场、城市管理与小贩之间不时上演“街头大战”„„都是由于突发事件或长时间积怨不能通过正常渠道得到解决,终究演变、扩大为影响卑劣的群体性事件。

“抓早抓小、就地化解”的“枫桥经验”不失为一个处理良策。另外一方面,随着透明、高效、民主、法治的服务型阳光政府的大力打造,随着党的群众线路实践活动的扎实推动,我国的社会管理机制更趋科学、,干群关系更趋紧密、。杨善洲、李林森、兰辉等人民的好干部等,用脚步丈量民情,用真心排解民忧,用生命践行群众线路,自然得到群众的一致拥戴和爱戴。不论是内江龙安的“村干部做事,群众不满意可‘’”,还是山东沂水的随时“摇号”抽查干部联系群众情况,都是干群关系进一步,基层民主法治更趋完善的典型示范。

践行群众线路,有“枫桥经验”可循,但绝无捷径可走,需要转变执政服务理念,扎扎实实深入基层,以踏石留痕、抓铁有印的实干精神不断奋斗、创新。“枫桥经验”五十年,群众线路天地宽。“枫桥经验”在全国各地生根,显示了旺盛的生命力,是深入贯彻党的群众线路的生动体现,奠定了“平安、法治、”伟大中国梦的基石,势必会为世界讲述更多的“中国好故事”。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这是枫桥镇多年来抓社会治安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枫桥经验”是由基层干部群众创造的,曾著名全国。在改革开放的新情势下,“枫桥经验”不断丰富发展,值得学习鉴戒。枫桥建设良好治安环境给我们几点启示。加快发展是基础。产业的聚集,企业的发展,为农民就业增收提供了有力保障。农民有了安稳的工作和安定的生活,各种矛盾就可以够大大减少。“镇强、村美、民富”,经常是和平安稳定牢牢联系在一起的。团结是条件。在基层经常会有一些矛盾和纠纷,这就要求各级干部善于处理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纠纷的工作,维护群众的亲身利益。

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束缚、自我服务。健全机制是保证。他们建立健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情报信息网络机制、疏导调解机制、齐抓共管机制和领导责任机制,反应灵敏,工作有效,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基层特别是街镇是社会平安稳定的重心所在。抓好基层治安,对保证社会的平安稳定十分重要。

群众是国家的根基,是进行国家建设的主力军。群众有难题,政府来解决。50年前,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给党政机关的工作实施,树立了榜样。

今天我们学习枫桥经验,不仅要学习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精髓,深入人民群众,将基层工作与群众利益相结合,急群众之所急。也要学习枫桥经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原则,将治安矛盾就地解决,不拖拉搁置,真正做到工作实际化、速度化、群众化、透明化。

学习枫桥经验,我们该怎么做?

重视保障,将民生放在首位,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建设是枫桥经验的基础,产业的凝聚,企业的发展,公共设施的完善,为群众的就业增收与居住提供了保障。百姓安居乐业,社会矛盾就大大减少。经常性开展社区福利活动,进行文化普及宣传,提升群众素质,将违法因素消灭在襁褓里。

基层工作责任具体化、透明化,重视民生疾苦。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各部门机关要团结一致,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遇到问题不拖拉,不推卸,充分利用职能解决问题。设立群众问题反馈点,及时知道群众有什么困难,听听群众的意见,才能真正将基层工作落实到群众中去。效仿枫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原则,体现出政府实话实说,实事实干的优良作风。

健全机制,把学习“枫桥经验”与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结合起来,在各居委会、村、企业建立了相应的调解组织,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外来员工解决住房和子女入学等问题。治安发展两手抓,实现社会和谐平安。

将枫桥经验与时代特点相结合,枫桥经验过去了50年,至今光芒不衰,实质是因为它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在发展中不断创新时代内涵。总之,我们基层工作要紧紧联系群众,执政为民,注意创新,才能将工作做好做优,让枫桥经验能够在其他城镇继续发挥着光芒。

1963年,浙江诸暨枫桥区社教运动试点中涌现的“枫桥经验”受到正在杭州的***同志的关注,认为“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经验值得总结推广。1964年,中央做出批示要求推广“枫桥经验”。从历史分析,“枫桥经验”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从现实分析,“枫桥经验”已经与时俱进,不断充实、完善与发展,成为一个开放的具有高度包容性的社会管理创新概念。

改革开放以来,“枫桥经验”并不能照搬,但可以被赋予新的内涵。在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实施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建立健全依靠群众进行源头治理的行之有效的做法。我们今天重温“枫桥经验”,可以获得创新社会管理的若干启示:

创新社会管理必须重视源头治理,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经济转轨与社会转型同时进行,社会矛盾不断涌现,稳定风险因素普遍存在。我们并不存在所谓的系统风险,但在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面临的系统性风险却不可忽视,如果不重视从源头上处置问题,不重视在萌芽状态化解不和谐因素,不重视基层基础工作的突出地位,就会失于被动,错过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导致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声誉受损、社会秩序受损、群众安全与利益受损的“多输”局面。努力化解矛盾,就地解决问题。这是“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当前,类似孟连、瓮安、乌坎、启东、什邡等事件,是改革开放进程中的矛盾集中点、利益冲突点,也应当成为事件解决点,要认真分析事件原因,及时应对事态发展,争取在事发当地积极及时妥善解决事件、化解矛盾纠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贵在坚持,贵在落实。平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要求将平安建设融入“五位一体”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总布局和总任务中统一考虑,充分发挥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推动维稳转型,形成开放、动态、韧性的稳定。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必然要求从静态有序的稳定走向动态有序的稳定。即从绝对的超稳定状态走向充满活力的动态稳定状态。动态稳定架构下,将形成稳定的政权体系、合理的权力结构和有序的政治过程三个不同层次。动态稳定观要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允许存在矛盾纠纷但能获得及时解决,允许存在不同利益诉求且可以有健全完善便捷的表达通道和利益协调解决机制。要推动堵截式维稳向疏浚式维稳转型、运动式维稳向法治式维稳转型、被动式维稳向主动式维稳转型、刚性硬维稳向刚柔并济式维稳转型。开放、动态、韧性的稳定观要将维稳与维权统一起来,而不能将维稳与维权视为冲突不可调和,更不能一提维稳,就是做加法——加权力、加机构、加人,而要适度做减法——减少矛盾,减少对抗,给群众减负,给社会减压。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方式必须改变。稳定作为硬任务,绝不能离开社会协同与公众参与。这也是社会管理创新从“枫桥经验”发展互动获得的第二条启示。

社会管理必须走法治化之路。20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提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20xx年党的进一步提出“法治保障”,我以为这是“枫桥经验”在法治时代的又一重引申。“枫桥经验”讲求“矛盾不上交解决在当地”,讲求“专群结合群防群治”,这些并不过时而在当代发展嬗变成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在依法治国、加快法治国家建设的背景下,国家各项工作都要实现法治化,当然,要在法治框架中推动社会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创新。成功的经验和做法需要进一步地推广,最为有效地是通过制度设计与执行,尤其是法律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同志曾指出,进一步总结推广和创新“枫桥经验”,就是要坚持完善制度,注重长效。50年前,国家刚刚建立,百废待兴,我们党执政、治理国家主要是通过政策;50年后的今天,经济快速发展、流动人口增加、社会迅速变迁,我们党提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要求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纠纷、解决矛盾。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实现社会管理法治化的目标,既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社会管理创新领域的必然要求,也是“枫桥经验”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必然趋势。社会管理法治化,要求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和社会体制改革,同时用法律制度来巩固改革创新成果;要求贯彻实施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妥善解决好情理法关系问题、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问题;要求建立健全完善利益表达机制、利益博弈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利益冲突解决机制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机制,包括诉讼制度完善和涵盖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大调解制度完善;要求我们加快平安中国建设、法治中国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为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更新于:7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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