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心得体会【5篇】

日期:2024-04-26 09:26 作者:异枝

【桥】

枫桥经验心得体会1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提出,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乡村法治建设,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建设平安乡村。

上个世纪60年代初,浙江诸暨枫桥通过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坚持矛盾不上交,实现了“捕人少,治安好”,“枫桥经验”由此诞生。半个多世纪过去了,“枫桥经验”的内涵在新时代更加丰富,从过去单纯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治安稳定,拓展到防范化解基层各领域安全风险,成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平安和谐的重要法宝。

“枫桥经验”为何历久弥新?源于现实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党组织在引领基层治理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一些地方基层党组织软化、弱化、边缘化,基层战斗堡垒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一些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不强,没有及时依法回应、解决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以致矛盾激发。一些地方滥办酒席、天价彩礼、不赡养老人等情况屡禁不止,乡风文明受到挑战。

只有借鉴“枫桥经验”,突出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上的核心领导作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三位一体乡村治理体系,才能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满意度。

党建引领,夯实战斗堡垒。***同志强调,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肌体的“神经末梢”,要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实践证明,只有始终把党的领导与“枫桥经验”基本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把党的基层组织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主心骨”,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鲜明导向,更好地把党员组织起来,把群众凝聚起来,才能抓住推进基层治理的“牛鼻子”,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多元调处,自治消化矛盾。建立排查调处机制,突出抓早抓小,努力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对重点纠纷实行领导包案,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提高工作效率。借鉴“红九条”“黑名单”等做法,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农村基层治理中的独特功能,弘扬公序良俗。

“一村一特色”,德治春风化雨。坚持“一村一特色”,发挥道德讲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作用,形成社会治理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通过家风建设、评选“十星文明户”等方式,培育文明乡风。深入推进移风易俗,遏制大操大办、相互攀比、“天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

重拳出击,法治定分止争。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提高农民法治素养。成立法律顾问工作室,引导群众走司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每个村配置警务助理,做好治安信息收集上报,配合公安机关专项行动。强力整顿涉黑涉恶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重拳惩治村霸乡霸,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对基层组织的干扰渗透破坏活动,坚决清除黑恶势力的“关系网”和“保护伞”。

枫桥经验心得体会2

1963年,浙江诸暨枫桥区社教运动试点中涌现的“枫桥经验”受到正在杭州的***同志的关注,认为“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经验值得总结推广。1964年,中央做出批示要求推广“枫桥经验”。从历史分析,“枫桥经验”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从现实分析,“枫桥经验”已经与时俱进,不断充实、完善与发展,成为一个开放的具有高度包容性的社会管理创新概念。

改革开放以来,“枫桥经验”并不能照搬,但可以被赋予新的内涵。在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实施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建立健全依靠群众进行源头治理的行之有效的做法。我们今天重温“枫桥经验”,可以获得创新社会管理的若干启示:

创新社会管理必须重视源头治理,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经济转轨与社会转型同时进行,社会矛盾不断涌现,稳定风险因素普遍存在。我们并不存在所谓的系统风险,但在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面临的系统性风险却不可忽视,如果不重视从源头上处置问题,不重视在萌芽状态化解不和谐因素,不重视基层基础工作的突出地位,就会失于被动,错过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导致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声誉受损、社会秩序受损、群众安全与利益受损的“多输”局面。努力化解矛盾,就地解决问题。这是“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当前,类似孟连、瓮安、乌坎、启东、什邡等事件,是改革开放进程中的矛盾集中点、利益冲突点,也应当成为事件解决点,要认真分析事件原因,及时应对事态发展,争取在事发当地积极及时妥善解决事件、化解矛盾纠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贵在坚持,贵在落实。平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要求将平安建设融入“五位一体”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总布局和总任务中统一考虑,充分发挥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推动维稳转型,形成开放、动态、韧性的稳定。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必然要求从静态有序的稳定走向动态有序的稳定。即从绝对的超稳定状态走向充满活力的动态稳定状态。动态稳定架构下,将形成稳定的政权体系、合理的权力结构和有序的政治过程三个不同层次。动态稳定观要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允许存在矛盾纠纷但能获得及时解决,允许存在不同利益诉求且可以有健全完善便捷的表达通道和利益协调解决机制。要推动堵截式维稳向疏浚式维稳转型、运动式维稳向法治式维稳转型、被动式维稳向主动式维稳转型、刚性硬维稳向刚柔并济式维稳转型。开放、动态、韧性的稳定观要将维稳与维权统一起来,而不能将维稳与维权视为冲突不可调和,更不能一提维稳,就是做加法——加权力、加机构、加人,而要适度做减法——减少矛盾,减少对抗,给群众减负,给社会减压。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方式必须改变。稳定作为硬任务,绝不能离开社会协同与公众参与。这也是社会管理创新从“枫桥经验”发展互动获得的第二条启示。

社会管理必须走法治化之路。20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提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20xx年党的进一步提出“法治保障”,我以为这是“枫桥经验”在法治时代的又一重引申。“枫桥经验”讲求“矛盾不上交解决在当地”,讲求“专群结合群防群治”,这些并不过时而在当代发展嬗变成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在依法治国、加快法治国家建设的背景下,国家各项工作都要实现法治化,当然,要在法治框架中推动社会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创新。成功的经验和做法需要进一步地推广,最为有效地是通过制度设计与执行,尤其是法律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同志曾指出,进一步总结推广和创新“枫桥经验”,就是要坚持完善制度,注重长效。50年前,国家刚刚建立,百废待兴,我们党执政、治理国家主要是通过政策;50年后的今天,经济快速发展、流动人口增加、社会迅速变迁,我们党提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要求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纠纷、解决矛盾。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实现社会管理法治化的目标,既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社会管理创新领域的必然要求,也是“枫桥经验”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必然趋势。社会管理法治化,要求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和社会体制改革,同时用法律制度来巩固改革创新成果;要求贯彻实施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妥善解决好情理法关系问题、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问题;要求建立健全完善利益表达机制、利益博弈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利益冲突解决机制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机制,包括诉讼制度完善和涵盖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大调解制度完善;要求我们加快平安中国建设、法治中国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为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枫桥经验心得体会3

一种办法解决一件事情叫方法,一种办法解决一片类似问题叫经验,经验成熟形成制度,指导类似问题解决。犹如枫桥经验、马善祥“老马工作法”为解决同类问题提供了借鉴、方法,甚至是基本思路、基本程序。经过实践检验并不断丰富的正确的经验方法对提高工作效率、化解社会矛盾、探索基层治理,不断推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重要作用。有必要好好学习,并在实践工作中,结合实际不断加以丰富。

一、什么是枫桥经验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为此,1963年***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典范。

2013年10月,***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二、我们到底要学习枫桥经验的什么

追溯枫桥经验的渊源主要有三点:“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帮扶刑满释放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新模式。“枫桥经验”显然很早以前就成为平安建设的重要法宝。

新时代“枫桥经验”主要内容是:在开展社会治理中实行“五个坚持”,即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人民主体,坚持“三治融合”,坚持“四防并举”,坚持共建共享。人民主体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价值,实现人民的利益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价值导向。党建引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政治灵魂,反映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本质特征。路径创新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特质。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主要路径。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四防并举”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手段。共建共享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工作格局。

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就要始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枫桥经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实质就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与时俱进地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就要把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推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基层社会治理体制,凝聚起基层社会治理的强大合力;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根本立场,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需要,让城乡群众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大受益者、最广参与者、最终评判者。

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就要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枫桥经验”的生命力就在于创新,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等方面呈现新需求。与时俱进地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就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把自治、法治、德治作为根本方式,努力构建基层社会善治新体系;把预测预警预防作为根本任务,努力打造矛盾风险防控新模式;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根本支撑,努力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新动能。

三、在扫黑除恶工作中枫桥经验有什么作用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建立健全以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治理体系,促进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要强化法治的保障作用,引导社会成员养成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纷争的习惯。

二是坚持以善治为目标,推动创新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统治偏重于单一权威自上而下的强制、命令、服从,而治理则强调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和管理,强调政府与社会的互动。“枫桥经验”蕴含着丰富的现代治理因素,其核心内涵之一就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即强调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参与及共治。只有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让人民群众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才能真正实现善治。

三是坚持以预防为基点,构建社会矛盾风险综合防控新体系。推动社情民意在网上了解、矛盾纠纷在网上解决、正面能量在网上聚合,努力使社会治理从单向管理向双向互动、线下向线上线下融合、单纯部门监管向社会协同转变。

四、作为检察干警如何践行好枫桥经验

一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推动政法综治工作理念、机制、方法创新,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芒康、法治芒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按照党建引领的要求,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为检察事业发展进步提供根本保证。

三是检察群众路线。牢记人民是最好的老师、群众是最大的力量源泉,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把社会治理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中,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四要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一方面,鼓励发挥好群众自治组织的基础性作用,用公序良俗的力量规范社会行为,促进善治;另一方面,引导群众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解决纷争,加大法治宣传,注重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快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枫桥经验心得体会4

**高新公安分局**派出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坚定不移地学习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采取党建引领、创新驱动、多元推进等措施,全力打造“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样板,在“枫桥式派出所”的道路上阔步前行,着力将**派出所打造成“人民满意的公安派出所”!

自争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以来,**派出所坚持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紧紧围绕省公安厅党委部署,认真落实《20xx年度创建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实现“基础牢、出事少、治安好、党和人民满意”的目标。扎实开展派出所创建活动,着力打造“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一、以党建统领整体工作,坚持政治建警抓党建,争创“党员先锋岗”,实现“矛盾不上交”,以党建引领促进工作,建设一流铁警队伍。

**派出所党支部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加强忠诚教育,坚决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建各项活动制度,同时规范加强法律法律法纪教育,努力提升全体党员民警的职业和道德素质,打造一流的铁警队伍。结合争创“党员先锋岗”,实现党旗所指攻坚克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派出所迅速传达会议精神,制定本所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争创推进领导小组,由所长谢明超总负责,分管社区所领导负责一个中心警务室,对每项工作责任到人,进度到天,按时按量完成所下达的目标任务。

三、深入开展多元调解,创新实施警情分流,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

**派出所紧密结合辖区具体实际,科学整合多方力量,根据不同矛盾类型,采取不同的调解措施,成立“公调对接”调解中心,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切实减轻基层民警办案压力,提高警务工作效能。当遇到现场调解不成功的纠纷类警情时,民警依照程序,主动将案件移交公调对接室处理,由专职调解人员按照流程进行受理登记、主持开展调解,形成了“群众说事、警官说法、干部联动”的多元矛盾联调法。通过拓展矛盾纠纷化解新途径,及时将矛盾纠纷处置在小、化解在早,不断实现了“调节不反弹、信访案件少、矛盾不上交”的新进展。目前共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08起,确保了辖区平安稳定。

四、坚持零距离服务群众,做到“服务不缺位”。

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髓之一就是服务群众,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派出所在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中,想方设法做到零距离服务群众。

1、聚集辖区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期所盼,积极探索零距离服务机制,深入推进公安系统“放管服”改革。从户籍到二代身份证的办理等业务,最大限度地简化手续,便民利民,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用服务群众赢民意。

2、牢固树立“警务围着民意转、民警围着百姓转”的工作理念,努力当好群众的“服务员”。社区民警建立警民互动微信群,时常通过微信群与村、社区

及企业保持交流互动,为人民群众实时提供多元化警务服务,实时了解掌握群众所思所想,及时为群众“解小忧,排小难,办小事”,让群众感受到警察就在身边,体会到“零距离”服务的社会效果。

3、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入户走访活动,深入村、社区与群众积极沟通,着力解决居民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向老百姓宣传防火、防盗、防范电信诈骗等安防知识,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五、深抓疫情防控不放松,坚守岗位护卫平安。

在疫情发生以来,**镇是**首例发现新型冠状肺炎确诊病例的所在地,随着从武汉回**的刘某被确诊,我所民辅警在接到寻找17名于刘某密切接触者的任务后,我所全体民辅警放弃休假,迅速15分钟集结完毕,全部到岗到位,最终在所长谢明超的指挥下,民警党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17名密切接触者均全部找到,并完全顺利的转移到了隔离点。

“警服在身,使命在肩”,疫情期间,党员向前!我所民辅警战斗在防疫抗议第一线,深入长途客运站,对外来车辆和务工返乡人员进行全面的梳理核查。

枫桥经验心得体会5

“枫桥经验”作为推动“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中国”建设的精神财富和行动利器,带给今天的我们甚么样的启示?一方面,以法治化解矛盾、保障民生的“枫桥经验”轻易让人想起最近几年社会管理中的一些群体性事件。瓮安群众打砸抢烧县政府大楼、启东群众为禁止排污入海项目在政府门前和武警对峙、多地出租车罢运呼吁政府整治运营市场、城市管理与小贩之间不时上演“街头大战”„„都是由于突发事件或长时间积怨不能通过正常渠道得到解决,终究演变、扩大为影响卑劣的群体性事件。

“抓早抓小、就地化解”的“枫桥经验”不失为一个处理良策。另外一方面,随着透明、高效、民主、法治的服务型阳光政府的大力打造,随着党的群众线路实践活动的扎实推动,我国的社会管理机制更趋科学、,干群关系更趋紧密、。杨善洲、李林森、兰辉等人民的好干部等,用脚步丈量民情,用真心排解民忧,用生命践行群众线路,自然得到群众的一致拥戴和爱戴。不论是内江龙安的“村干部做事,群众不满意可‘’”,还是山东沂水的随时“摇号”抽查干部联系群众情况,都是干群关系进一步,基层民主法治更趋完善的典型示范。

践行群众线路,有“枫桥经验”可循,但绝无捷径可走,需要转变执政服务理念,扎扎实实深入基层,以踏石留痕、抓铁有印的实干精神不断奋斗、创新。“枫桥经验”五十年,群众线路天地宽。“枫桥经验”在全国各地生根,显示了旺盛的生命力,是深入贯彻党的群众线路的生动体现,奠定了“平安、法治、”伟大中国梦的基石,势必会为世界讲述更多的“中国好故事”。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这是枫桥镇多年来抓社会治安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枫桥经验”是由基层干部群众创造的,曾著名全国。在改革开放的新情势下,“枫桥经验”不断丰富发展,值得学习鉴戒。枫桥建设良好治安环境给我们几点启示。加快发展是基础。产业的聚集,企业的发展,为农民就业增收提供了有力保障。农民有了安稳的工作和安定的生活,各种矛盾就可以够大大减少。“镇强、村美、民富”,经常是和平安稳定牢牢联系在一起的。团结是条件。在基层经常会有一些矛盾和纠纷,这就要求各级干部善于处理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纠纷的工作,维护群众的亲身利益。

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束缚、自我服务。健全机制是保证。他们建立健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情报信息网络机制、疏导调解机制、齐抓共管机制和领导责任机制,反应灵敏,工作有效,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基层特别是街镇是社会平安稳定的重心所在。抓好基层治安,对保证社会的平安稳定十分重要。

群众是国家的根基,是进行国家建设的主力军。群众有难题,政府来解决。50年前,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给党政机关的工作实施,树立了榜样。

今天我们学习枫桥经验,不仅要学习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精髓,深入人民群众,将基层工作与群众利益相结合,急群众之所急。也要学习枫桥经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原则,将治安矛盾就地解决,不拖拉搁置,真正做到工作实际化、速度化、群众化、透明化。

学习枫桥经验,我们该怎么做?

重视保障,将民生放在首位,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建设是枫桥经验的基础,产业的凝聚,企业的发展,公共设施的完善,为群众的就业增收与居住提供了保障。百姓安居乐业,社会矛盾就大大减少。经常性开展社区福利活动,进行文化普及宣传,提升群众素质,将违法因素消灭在襁褓里。

基层工作责任具体化、透明化,重视民生疾苦。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各部门机关要团结一致,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遇到问题不拖拉,不推卸,充分利用职能解决问题。设立群众问题反馈点,及时知道群众有什么困难,听听群众的意见,才能真正将基层工作落实到群众中去。效仿枫桥“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原则,体现出政府实话实说,实事实干的优良作风。

健全机制,把学习“枫桥经验”与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结合起来,在各居委会、村、企业建立了相应的调解组织,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外来员工解决住房和子女入学等问题。治安发展两手抓,实现社会和谐平安。

将枫桥经验与时代特点相结合,枫桥经验过去了50年,至今光芒不衰,实质是因为它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人民群众,在发展中不断创新时代内涵。总之,我们基层工作要紧紧联系群众,执政为民,注意创新,才能将工作做好做优,让枫桥经验能够在其他城镇继续发挥着光芒。

1963年,浙江诸暨枫桥区社教运动试点中涌现的“枫桥经验”受到正在杭州的***同志的关注,认为“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经验值得总结推广。1964年,中央做出批示要求推广“枫桥经验”。从历史分析,“枫桥经验”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从现实分析,“枫桥经验”已经与时俱进,不断充实、完善与发展,成为一个开放的具有高度包容性的社会管理创新概念。

改革开放以来,“枫桥经验”并不能照搬,但可以被赋予新的内涵。在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实施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建立健全依靠群众进行源头治理的行之有效的做法。我们今天重温“枫桥经验”,可以获得创新社会管理的若干启示:

创新社会管理必须重视源头治理,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经济转轨与社会转型同时进行,社会矛盾不断涌现,稳定风险因素普遍存在。我们并不存在所谓的系统风险,但在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面临的系统性风险却不可忽视,如果不重视从源头上处置问题,不重视在萌芽状态化解不和谐因素,不重视基层基础工作的突出地位,就会失于被动,错过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导致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声誉受损、社会秩序受损、群众安全与利益受损的“多输”局面。努力化解矛盾,就地解决问题。这是“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当前,类似孟连、瓮安、乌坎、启东、什邡等事件,是改革开放进程中的矛盾集中点、利益冲突点,也应当成为事件解决点,要认真分析事件原因,及时应对事态发展,争取在事发当地积极及时妥善解决事件、化解矛盾纠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贵在坚持,贵在落实。平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要求将平安建设融入“五位一体”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总布局和总任务中统一考虑,充分发挥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推动维稳转型,形成开放、动态、韧性的稳定。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必然要求从静态有序的稳定走向动态有序的稳定。即从绝对的超稳定状态走向充满活力的动态稳定状态。动态稳定架构下,将形成稳定的政权体系、合理的权力结构和有序的政治过程三个不同层次。动态稳定观要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允许存在矛盾纠纷但能获得及时解决,允许存在不同利益诉求且可以有健全完善便捷的表达通道和利益协调解决机制。要推动堵截式维稳向疏浚式维稳转型、运动式维稳向法治式维稳转型、被动式维稳向主动式维稳转型、刚性硬维稳向刚柔并济式维稳转型。开放、动态、韧性的稳定观要将维稳与维权统一起来,而不能将维稳与维权视为冲突不可调和,更不能一提维稳,就是做加法——加权力、加机构、加人,而要适度做减法——减少矛盾,减少对抗,给群众减负,给社会减压。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方式必须改变。稳定作为硬任务,绝不能离开社会协同与公众参与。这也是社会管理创新从“枫桥经验”发展互动获得的第二条启示。

社会管理必须走法治化之路。20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提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20xx年党的进一步提出“法治保障”,我以为这是“枫桥经验”在法治时代的又一重引申。“枫桥经验”讲求“矛盾不上交解决在当地”,讲求“专群结合群防群治”,这些并不过时而在当代发展嬗变成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在依法治国、加快法治国家建设的背景下,国家各项工作都要实现法治化,当然,要在法治框架中推动社会体制改革和社会管理创新。成功的经验和做法需要进一步地推广,最为有效地是通过制度设计与执行,尤其是法律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同志曾指出,进一步总结推广和创新“枫桥经验”,就是要坚持完善制度,注重长效。50年前,国家刚刚建立,百废待兴,我们党执政、治理国家主要是通过政策;50年后的今天,经济快速发展、流动人口增加、社会迅速变迁,我们党提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要求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纠纷、解决矛盾。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实现社会管理法治化的目标,既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社会管理创新领域的必然要求,也是“枫桥经验”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必然趋势。社会管理法治化,要求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和社会体制改革,同时用法律制度来巩固改革创新成果;要求贯彻实施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妥善解决好情理法关系问题、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问题;要求建立健全完善利益表达机制、利益博弈机制、利益协调机制、利益冲突解决机制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机制,包括诉讼制度完善和涵盖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大调解制度完善;要求我们加快平安中国建设、法治中国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为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更新于:6个月前

文章评论

评论问答

图文推荐

最近更新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