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招生指南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招生指南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的前身是1947年8月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开办的中央工委青年干部训练班,先后更名为南京机要学校、北京机要学校、宣化机要学校;1981年升格为北京电子专科学校;1992年,升格为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招生指南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招生对象
考生应符合高考报名条件,一般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身体健康,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考生应为中***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2、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主要社会关系,具有***国籍,爱国守法,拥护***,拥护社会主义,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父母、兄弟姐妹未在境外工作(不含公派出境)、生活、定居,未在境外驻华机构工作。
3、考生身体条件除执行教育部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需符合: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
4、高考报考语种为英语。
三、招生计划编制
我院根据学院人才培养面向和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才需求和生源质量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四、录取规则
1、我院为提前录取批次院校,要求进行政审、面试。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3、高考成绩要求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办公厅有关部门通知考生参加政审、面试。
4、根据高考成绩、政审、面试、培养单位要求等条件综合择优录取,其中男生不少于50%。
5、对于预留计划,由我院综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及对人才的需求情况调剂使用。
五、收费标准
1、学费: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信息安全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网络空间安全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通信工程专业、保密管理专业:4600元/学年;行政管理专业:4200元/学年。
2、住宿费:普通公寓750元/人/年;单元式公寓1200元/人/年。
六、在校生待遇
1、奖学金: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主要有: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3)优秀学生奖学金;
(4)蔡冠深奖学金;
(5)校外科技竞赛奖金。
2、助学与贷款: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主要措施有:
(1)国家助学金;
(2)蔡冠深助学金;
(3)勤工助学;
(4)国家助学贷款。
七、报考方法及注意事项
1、学院为提前批次录取院校。考生填报志愿时,将报考我院的志愿填写在提前录取批次栏内。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将不能被其它批次院校录取;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它批次院校的录取。
2、招生中的具体事宜由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办公厅有关部门负责,北京市考生由学院负责。
联系电话:(010)83635284
电子邮件:zhaosheng@besti.edu.cn
更新于:10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