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三篇】
【草】
【篇一】支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根据《***章程》、《***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次党员大会的选举办法。
一、中共XXXX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由中共XXXX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XXX主持。
二、中共XXXX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属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中共XXXX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按照《***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关于“委员候选人按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提出"的规定,本次大会支委委员候选人3名,差额1名。
四、大会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
五、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正在受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除外)均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六、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O";如不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x";如弃权,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姓名后边的空格内将另选人姓名填上,并在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O";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选举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七、选举时,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以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
八、选票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选票上的符号部分不清部分无效,全部不清全部无效。选举人将选票填写好后,亲自投入票箱,未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填写选票和投票。
九、大会设监票人2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党员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总监票人由上届支委会从监票人中提名,经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在上届支委会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由上届支委会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选举得票情况由总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十、大会公布计票结果和宣布选举结果时,按姓氏笔画为序。
十一、本选举办法由上届支委会提出,经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上届支委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或请示XX机关党委,并征求党员意见后决定。
【篇二】支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章程》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党员大会选举的组织工作由村党支部负责。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候选人均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大会分两步进行,先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委员;然后,由支部委员会会议等额选举产生***(副***)。
四、经***洛门镇委员会批准,村党支部委员会由×人组成,委员候选人×名,差额×名,差额比例为%;设***1名、副***1名。
五、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和***、副***候选人,经党员、群众代表推荐并报镇党委研究,经联审、考察后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经镇党委考察批准后,提交村党员大会选举。
六、选举时,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不少于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当重新进行选举。
七、选票用钢笔、碳素笔或圆珠笔填写。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在候选人姓名对应的空格内画一个“O”;如不赞成,在候选人姓名对应的空格内画一个“×”;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将另选人姓名填在另选人姓名栏中的空格内,并在其姓名对应的空格内画一个“O”,只写名字不画“O”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小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
八、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半数的,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果最后几名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另行选举。
九、选举设监票人3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由党支部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提名,经大会表决通过。计票工作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将选票填好后,由本人将选票投入票箱。未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向大会报告宣布。当选名单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请示乡镇党委决定。
【篇三】支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党章和《***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本次党员大会直接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当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党(总)支部委员会负责。
三、经区委教育工委批准,下届总支部委员会由5人组成,根据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的规定,确定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6名,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党(总)支部委员会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预备人选名单,经党委审查同意后,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然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
四、选举设监计票人5名,其中监票人2名,计票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监票人由上届党(总)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交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计票人员由上届党(总)支部委员会指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计票人。
五、选举时,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不少于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4/5,会议有效。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选票上的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每个有选举权的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即在其姓名上的方格内画“○”;投不赞成票的,即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另选他人时,在画“×”的候选人姓名正下方相应的方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也不得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画写选票要选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画写全部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全票无效;画写部分模糊不清,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八、被选举人所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票数相等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九、公布计票结果时,按得赞成票多少为序;公布选举结果时,按姓氏笔画为序宣布委员当选人名单;宣布党(总)支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情况时,先宣布***、副***当选人名单(***、副***当选人名单按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顺序宣布),再宣布委员分工情况。
十、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更新于:2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