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教上帝谈恋爱
潇洒这个名字常常出现在我的小说中,比别的任何名字出现的频率都要高。无论在哪部作品当中,潇洒都是以主人公的身份存在。尽管潇洒在不同的作品当中身份会不一样,年龄也会不一样,但在很多方面都是一样的,即潇洒始终都是男性,风流倜傥,始终都能赢得绝色女子或美丽又有内涵的女人的爱。他在我的作品当中无往不利,没有他不能满足的,只要我的想象力跟欲望不枯竭,他就会永远会风光下去。
潇洒其实就是我自己,就是我内心深处想要成为但永远无法成为的那个人。我自己无法满足的愿望或欲望,我就在我创作的小说当中让潇洒去替我满足。其实,每一个人在他死后都会产生两部生活史:第一部是由他在现实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他在别人眼中留下的形象构成的,第二部是由他内心的想法以及欲望所构成的。
我们每一个人都在按照第一部生活史的方式活着,但真正忠于我们自己的却是第二部生活史,这才是我们真正的存在方式。按照第一部生活史来记载,我在27岁的今天就是一个城市最下层最窝囊的废物,没有身份,没有尊严,没有语言。为生存苦苦挣扎着,不得不忍受来自四面八方的鄙视和嘲讽,所有理想早已淡去。我的行为是一架机器的行为,我的青春是老板的,我的思想是错误的,我的脑子是多余的(不用思想),我的脖子是多余的(不能抬头做人),我的嘴巴是多于的(没有发言权),我的家是模糊的(我首先得吃饱,然后才有力气干活,才能换来微薄的薪水,才能买来吃的,然后才有力气干活),我的妻子是别人的(没有女人会看得上我,没有人愿意嫁给一个窝囊废)
然而,如果按照第二部生活史来记载,我(我通常让潇洒来替我实现)就应当是名震世界的大作家了,同法国的加缪及美国的杰克.伦敦一样,前者就是在27岁这年出版经典中篇小说《局外人》的,后者也在这个年龄创作出了伟大作品《野性的呼唤》。如果完全按照第第二部生活史来记载,我甚至要比他们二人更为风光。我拥有花不完的钱,拥有世界上最幸福的家庭,有最漂亮娴熟的妻子,有最聪明的儿子或最美丽的女儿,女儿叫我爸爸时的笑声让我沉醉。我无论走到哪里都有鲜花和掌声。尽管到处是拍马屁的声音,但我愿意听,我甚至会认为拍马屁的声音才是世界上最华美的音乐。任何女子一见到我就会爱上我,甚至背叛他们亲人,也要跟我一起生活。我可以支配许多人,我让他们向东就向东,让他们向西就得向西,我甚至可以用我愚笨的头脑去支配他们自以为是的聪明脑袋。总之,如果按照第二部生活史来记载我的生活,我应当无所不能,无往不利,干最轻的活,享受最高的荣誉,获取最高的收入。
但我恰恰是按照第一部生活史记载的那样生存着。
更新于:2022-04-04 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