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校核工作的三点心得体会
党委机关公文处理质量的好坏,决定着公文权威性的大小,直接关系到党委机关的对外形象。公文校核是公文处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把好公文校核关,事关公文的质量与效用,责任重大、马虎不得。作为区委办公室负责公文校核工作的一名工作人员,我从自己近一年来的工作实践中切实体会到:公文校核工作要做到“四个突出”,确保“零差错”。
一是坚持公文行文原则,突出严肃性。为保持公文的严肃性,避免公文过多过乱,有效减轻领导负担,校核人员在公文校核中应坚持“三行三不行”的'原则,严把行文“初始关”。所谓“三行”:一是中央和省、市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需要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到基层的,行文;二是区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或区委常委会议议定的重要事项需要下级贯彻执行的,行文;三是必须告之基层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其他事项,如举办全区性重大活动等,行文。所谓“三不行”:一是凡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有明确规定,且政策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在贯彻执行中又没有发现新的情况和问题的,不再行文;二是一般性的工作或部门工作,不以区委或区委办的名义行文;三是凡属政府职能和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以区委或区委办的名义行文。同时,还应坚持做到急件急办、特事特办。对于特别紧急的公文,在符合办文程序和保证公文质量的前提下,要加班加点,保证文件按时限要求处理。为防止公文在送领导审签时积压时间过久,应及时通知领导的联系秘书,提醒领导做到随看随签,从而保证公文的时效性。
二是把握公文实用效力,突出政策性。确定需要行文后,公文校核的第二步就是把住政策关。党的机关所制发的公文在思想内容上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体现党委的决策意图,体现社情民意,这样的公文权威性才大、执行力才强。为达到这个目的,我们应采取三种校核方法:一是公文对照。对政策性很强、一时吃不准的公文,校核时把中央、省、市相关公文找来,与本级公文逐条对照比较,看本级公文的政策规定是否与上级文件的相关规定一致,本级文件拟出台的新规定是否符合宣州实际,是否切实可行。这种方法虽然比较繁琐,但很实用,能够有效避免公文出现政策偏差。二是部门参与。凡涉及部门工作的,必要时请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参与公文的讨论研究,涉及多个部门的,校核后请各部门会签,使公文与上级不同机关相应公文的规定一致。
三是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突出实用性。区级因与乡村和基层干部群众紧密相联,制发的公文必须结合基层实际,具有较强的实用性,以利基层更好更准确地贯彻落实。校核公文时力求把握“三点”:一是主题鲜明。一个公文要解决什么问题,必须提出明确的意见、措施和办法。赞成什么,反对什么,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要说得清清楚楚、完完整整,不能模棱两可,更不能隐晦含混,让执行机关的同志猜。二是便于操作。向基层发布的公文,应具有较强的操作性,让基层一看就知道要做什么事,什么时候做,达到什么标准,有什么要求等等。如部署工作或开展一项活动,就必须提出目标任务、内容、方案、要求等。三是科学预判。指导工作的文件,在内容上应体现出一定的前瞻性,对事物的发展要作出比较全面的科学的预估,以防止片面性。有关临时性工作的公文要特别注意现实可行性;时效较长的公文,要考虑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公文在一个时期有效,防止出现政策朝令夕改。
实践中深切体会到,做到出手的每一份文件都是“精品”,确保政策上不出偏差,内容上不出纰漏,文字上不出差错,格式上不出“洋相”,的确不易。我将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树立严肃的校核态度,多学习、多请教、多思考、多探索,和其他文秘工作人员一道当好“守门员”,把办公室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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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2个月前